浪费司法资源多半会涉及到谎报警情,会造成警力资源浪费,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要受到治安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1、吞噬发展成果。
“奢侈之费,甚于天灾”。虽然我们的家底越来越厚、条件越来越好,但如果不加珍惜、随意挥霍浪费,即使金山银山也会吃光挖净。我国有13多亿人口,任何微小的浪费,最后都能汇成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据统计,我国每年光在餐桌上的浪费就高达2000亿元、废弃包装物价值更高达4000亿元。
2、败坏社会风气。
奢靡之风不但毁坏人类的物质成果,更可怕的是对社会风气的腐蚀。不管是高居庙堂还是身出茅庐,贪图享乐、奢侈浪费,不仅会消磨意志、淡化理想信念,更会形成物欲喧嚣的不良风气、助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
3、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