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肢体残疾:
1.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三级肢体残疾:
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4)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答:二级待遇有: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500元。可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等。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1)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木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一4分)
①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②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③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④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⑤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⑥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⑦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2)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一6分)
①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②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③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④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⑤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轻度(三级):基木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一7.5)
①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②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③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④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
⑤单侧拇指伴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