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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服务”进入“微服务大厅”。
点击“预约入馆”,进入预约页面填写资料。
勾选“预约须知”,点击“预约”,进入“预约”页面,点选场次(不点选场次无法提交预约信息)。
点击“提交预约信息”。
预约成功后,可再次进入预约系统首页,在右下角“我的”里可查看自己的预约信息。如发现有预约错误或者预约后无法到馆,可在“我的”里查找到已经预约的信息进行取消操作。
注意事项:
预约时需使用自习读者本人手机进行预约,不可代预约。
预约成功者进入自习区及阅览区请先使用微信扫一扫进行扫码签到,再持借阅证或阅览自习证刷证后方可入内。
为最大限度开放公共资源,满足读者需求,预约读者需9:30前到相应自习区扫码签到。如未按时签到则预约资格失效。9:30之后,针对预约读者未按时到场导致的剩余座席重新分配,采取按来馆自习阅览读者顺序刷证入场,坐满为止。
2023年度山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50元、二档每人每年650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每年300元。
(一)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自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保费起,集中缴费期调整为上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仍为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的,个人不需再承担政府补助部分,但仍需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改参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改参职工基本医保时,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享受至其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当月,自改参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三)职工基本医保改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职工停止缴费三个月内改参居民基本医保的,自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