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常来说如果复印病历的话,可以找别人代办的,但是需要出具本人的身份证证明。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证明。然后在正常工作日到医院去办理就可以了,这个是可以办理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病历,医院保存的时间不同。
1. 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 30 年。在这 30 年内,如果病历遗失或损坏,责任由医院承担。
2. 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 15 年。
3. 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患者需要妥善保管。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不可以,因为没有出院证明,病历单没有盖红色章程的过程中则没有出院证明,所以没有医院的出院证明,不可以盖章,只有医院证明才能够正常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