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