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如何计提员工薪资,主要取决于律师的身份和事务所的具体规定。对于合伙律师,律师事务所通常会依据合伙协议的分配比例来计提工资薪酬(或分红)。例如,如果给某位A律师合伙人计提工资薪酬(或分红)2万元,那么会计分录会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万;贷:应付利润——A律师合伙人 2万。
对于公共案源,律师费收费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案件,承办律师在扣除税费后可以提取70%的费用;对于收费超过一万的案件,承办律师在扣除税费后可以提取50%的费用。
在确认合伙(或个人)律师的报酬时,事务所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合伙(或个人)律师酬金”科目;而在真正支付这些报酬时,事务所会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目前不可以。按照《律师法》之规定,律师事务所设立只能采取合伙制、个人制、国资所三种形式,律所无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这决定了律师事务所本身不可能在任何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来融资,只能靠合伙人律师自身投入来发展业务。
而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这个体制问题是最大的障碍,司法部曾经搞过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即国浩律师集团有限公司,后来又取消了。
可以的,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