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已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征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车船税。
基本步骤
报送资料
办理渠道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税款的“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3.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受理。
对已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征收的,由再次征收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受理。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1、车主申请
2、向代收代缴的保险公司提交交强险发票和保单,由保险公司初审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3、保险公司上报
4、初审过关后,再由保险公司把上述材料交到地税部门;
5、地税部门审核
6、地税部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要逐一审核;
7、财政部门确认
8、地税部门将退税资料交至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确认;
9、退税至保险公司
10、地税部门将退税资料交国库部门,由国库部门将税款退至各保险公司;
11、退税至车主
12、最后,由保险公司把多缴的税款退给申请人车主。
退车辆商业险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因为退保需要进行相关手续和签字确认,如果不到场可能会出现误操作或者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导致退保不成功或者出现纠纷。
此外,本人到场也可以及时了解退保的详细信息,并且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或者问题,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最好还是亲自前往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