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异地执行:可以在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异地执行,该法院会将执行事项转交给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执行。
2. 手续委托: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或者代理人代为处理执行手续。
3. 跨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跨域执行,即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可以对其在其他地区的财产进行执行。
被执行人一般无法要求法院将头两年的生活费进行补发。这是因为,一旦法院作出了执行判决并开始执行,被执行人就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后果。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按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生活费用的义务,将会面临利息的加倍罚款。
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及时按照执行要求履行生活费用的义务,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被执行人有两个案子执行款的归属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两个案子的执行款都是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置,那么执行款应该根据先后顺序进行分配。按照先后顺序,先被立案的案子的执行款应该先支付,直到完全执行完毕之后,才能进行第二个案子的执行。如果两个案子都已被立案,但执行款未完全支付,则执行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协助解决归属问题,例如通过法院裁定等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无法完全支付两个案子的执行款,执行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例如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执行款的数额大小等因素进行分配,或者进行执行款的优先级排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机关的指示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