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杀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捧杀通常指的是通过过度赞美或吹捧某人,使其产生骄傲自满、失去自知之明,进而做出错误决策或行为。然而,如果捧杀导致被捧者做出违法行为或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捧杀者可能会因为教唆、诱导或帮助违法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虽然捧杀本身不算犯罪,但我们应当避免过度赞美或吹捧他人,以免给他人带来不良影响。同时,我们也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赞美,以免因骄傲自满而做出错误决策。
“捧杀”一词最早出自**《风俗通》**,鲁迅先生在他的《花边文学》中也曾写过一篇名为《骂杀与捧杀》的文章,批评了当时一些文艺批评家对作家的“捧杀”现象。这个词语的含义是过分地夸奖或吹捧,使被吹捧者骄傲自满、停滞退步甚至导致堕落、失败。也就是说,杀你马的人就是那些在路旁给你马鼓掌的人,夸之者就是害之者。因此,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捧杀”现象,避免因为一时的得意而失去了自我。
捧杀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捧杀行为涉及到诽谤、侮辱或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并因此给被捧杀者带来了名誉损害或财产损失,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的法律责任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避免使用捧杀等不负责任的言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