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只要符合相关的门诊报销条件就可以。
医保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一、建立医院门诊统筹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统筹工作。
二、制定门诊统筹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门诊统筹管理组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门诊统筹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门诊统筹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门诊统筹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统筹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病历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医保门诊自费600元以上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销: 1.先垫付自费部分费用,然后在当地医保局指定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医保卡、门诊结算发票及个人身份证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电子报销,登录社保局或支付平台,提交电子发票,等待审核并领取报销款。
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注意提交相关发票和证件,并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会失去报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