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1、领取申请表;
2、企事业单位报分局备案。
3、发证申请材料:
1、到办证窗口领取申请表,填后加盖暂住地派出所印章(外来人口);
2、领取申请表、填后加盖单位保卫部门印章(企事业单位职工);注:以上均需带原件,一寸照片两张办理,暂住人口需带暂住证。[承诺时限]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1、签署委托书;
2、输第三国永久居留权文件;
3、若所有文件符合要求约4-6个星期取得“原则上批准”;
4、取得由香港政府签发有效期3个月入境许可签证;
5、整理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100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
6、获香港政府“正式批准”;
7、签发有效期24个月入境许可证;
8、即可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
9、七年后,符合香港政府规定,即可获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