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6%计入统筹基金。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我市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参加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乐山市医保报销的比例按照报销对象、报销数额以及就医机构的级别来划分的,其中,乐山市城镇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5%。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50%;
2、5000元至15000元(包括15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5;
3、15000元以上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65%计算。
城镇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1、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2、5000元以上15000元(含1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3、15000元以上25000元(含2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