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结算价的审减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审减比例介于5%-10%之间。审减的原因通常是由于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技术水平等方面不如主包单位,存在质量和效率上的隐患,为减少风险和保证建设效果,主包单位采取这种策略进行管理。
同时,也可以促使分包单位更加努力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确认分包费用:在合同签订时确认分包费用,并在分包商完成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后,记录为应付账款。
记录成本:支付给分包商的费用应记录为工程成本。这部分成本应在分包商完成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后,按照分包商完成的工作进度,将成本分摊到相应的会计期间。
计算利润:将分包出去的工程的收入和成本进行对比,计算出工程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应在工程完成后,记录在企业的账簿中。
报告和披露:企业需要在其财务报告中披露将工程分包出去的相关信息,包括分包的费用、成本和利润等。
开票和收付款:
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甲方 贷:预收账款。
分包给乙方并支付分包款时:借:预付账款--乙方 贷:银行存款。
收到乙方开回的发票时:借:工程施工 贷:预付账款--乙方。
工程完工结算,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工程完工结算,确认成本时: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期末处理:
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
分包工程必须办外经证。需要开外经证,否则是违法的,另外如果劳务公司在外地施工也属于建筑业劳务,需要在施工地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