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门前的地面属于公共道路,但是车库门和门前空间属于车主所有。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和土地是可以分离产权的,车主拥有车库门前的空间、门等建筑构筑物的财产权,但并不拥有地面的财产权。
所以,如果其他人乱停车或者在车库门前占用空间会侵犯到车主的财产权,车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护。
此外,如果车主需要在门前安装隔音、防盗等设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不得妨碍公共道路的使用和安全。
同时,车主需要承担门前空间的维护和保养责任,确保门前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总之,车库门前的归属问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决的,需要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共道德标准。
民法典规定,订婚彩礼应当符合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订婚一方要求彩礼过高或者非理性,农村地区传统习俗以及地方规定不得过分损害彩礼一方的利益。
如果订婚双方未成婚,以一方违反了订婚协议的约定而导致订婚解除的,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财物。如果已经成婚,则不适用民法典订婚彩礼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转包合同的规定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