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在标题中的使用规范如下:
一、书名号(标题中出现报刊名、书名、法规等作品名时必须用书名号)
二、顿号(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词组、短语,中间必须用顿号)
三、括号(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的,必须用括号)
四、引号(标题中的缩略语或特定含义用语,必须用引号)
1、标题一样内容不一样不算违规。
2、根据作品违规的判定标准,如果后一作品作者有接触前一作品的可能,同时后一作品在思想和表达方面与前一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就可以判定后一作品是抄袭前一作品的侵权之作。反之,则不能认定为抄袭违规。标题一样,但内容不一样,也就是说作品在思想和表达方面与其他作品不具有实质相似性,所以不算违规。
标题一般情况下不加标点符号,考虑到有的标题很长,中间用逗号,但是标题的结尾是不加标点符号的。这是对文章标题用法和惯例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