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教育和义务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费教育制度是国家为培养人才,对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各类学校的学生接受教育期间所需费用的规定。国家按规定向享受公费待遇的各类学生提供一定数额、来源稳定、标准统一的费用,学生不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阶段。
而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因此,公费教育和义务教育在经费来源、收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公费教育,是指“免费教育”升级的新时代公费教育,是“免费教育”升级版教育模式。
2018年8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1、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热爱中国,留学后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且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以及业务水平。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在学习和工作当中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以及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2、学术和年龄要求:申请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35周岁,必须完成硕士课程并拥有硕士学位,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是国内高校或者是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申请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30周岁,必须是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并且拥有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