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是按户口来计算的。
失地农民是指因为城市建设需要而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按照我国的政策规定,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是按照户口来进行的。
这意味着,每个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都是根据其家庭户口的情况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分地人口来计算。
这种按户口计算的方式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的整体利益。
通过按户口计算,可以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确保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需要注意的是,失地农民的户口迁移和安置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完全融入城市,他们仍然保留着农业户口的身份,享受着相应的农村政策和福利待遇。
因此,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并促进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现在是社保中心负责。
现在失地农民都是以土地换社保,由村委会负责统一办理,县区社保部门核定发放,不用自己申报。
原先是土地局还有财政局管理,现在失地农民都纳入了城镇人口范围内,都享受社保中心服务。
现在社保中心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一)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
1、个人未缴费的,80元/人、月;
2、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人、月;
3、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人、月。
(二)纳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