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业主因物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常闹矛盾,但业主堵门是错误的,既使有怨言怨恨也应通过法律法规途径或居委会调解来解决。
业主停车堵小区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业主大会公章应该由物业公司保管。
因为物业公司作为业主大会的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并对相关决定进行实施。
保管公章能够确保公章不被滥用,维护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另外,物业公司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需要使用业主大会公章,所以也更方便管理和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业主大会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需要使用前必须获得业主委员会授权,并在使用后及时返还业主委员会,以免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