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
1. 公司破产清算时,原股东应按照其所持股份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 公司因违法行为或其他原因被处以罚款或赔偿时,原股东应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承担相应的罚款或赔偿责任。
3. 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如贿赂、侵权等,原股东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前退出公司,但该违法行为发生后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原股东应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压实线是交通法规中一个重要的规定,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不得越过双实线,否则将会被扣分。
具体来说,当车辆驶入压实线区域,即使没有来车,也必须等待足够的时间让等待方通过后,才能穿越双实线。如果没有等待,压实线的违规行为会被视为危险驾驶,并会被扣除相应的交通违法罚款和扣分。因此,司机应该时刻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自己的安全行车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非自然人股东撤资或出售股份,公司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文件并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依法履行股东责任,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原股东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原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其他情况下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例如公司解散、破产等情况。
因此,作为公司股东,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利益和义务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