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指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在此过程中只起到理赔的作用,即根据事故情况和保险条款,向受害人进行赔偿。
因此,交强险理赔时需要保险公司出面协调解决,但并不是保险公司出面承担责任,而是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只是在赔偿方面提供协助。
一般交强险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的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有一方有欺诈的行为的话,那么该合同无效。车保险交强险是即时生效的,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新车的车险投保人就可能面临无保险的空档期。而在无保险空档期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因为商业车险并没有开通即时生效业务,因此记者建议车主一定要谨慎,最好避免从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这段时间开车上路,避免在未生效期间不能受到保障。 机动车保险包括2个基本险和9个附加险。在这11个险种中,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必不可少外,其它的险种都以自愿为原则。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进行投保。交强险的购买应注意: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即被保险人不能坐视不理,而应该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抢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事故调查。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发生仲裁或者诉讼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是
交强险的赔付以及办理都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辆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当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伤,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主只需要开车到所要购买的保险公司去办理,带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上一个年度购买的交强险的单子,就可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