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实践中,判断机动车驶人是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主要是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比例。目前,有的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即使机动车一方不负有事故责任,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可以将受害人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直接赔付到受害人的帐户人,也可以先赔给车主,然后车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它在全国范围内是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政策。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另外,对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新的标准规定,死亡赔偿金最高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但如果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交强险不包含对非机动车的赔付
因为交强险是指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所需赔偿的最低责任险种,其保障范围仅限于机动车辆。
而对于非机动车,其赔付需要依靠其他附加的保险种类,例如交通意外险或旅游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