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在不同单位或不同时间段缴纳社保的年限总和,包括连续缴费和断缴期间。
而连续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在同一单位或同一时间段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不包括断缴期间。
累计缴费年限反映了个人在不同单位或时间段的社保缴费情况,而连续缴费年限则更加重视个人在同一单位或时间段的稳定缴费情况。
连续缴费年限对于享受社保待遇和权益具有更高的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年限有一些区别。
累计缴费年限指的是参保人员从开始参保到退休时累计缴纳的社保费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男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 20 年,就可以办理基本养老金待遇。
而连续缴费年限则指的是参保人员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连续缴纳的社保费年限。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险关系是不确定的,因此没有明确规定连续缴费年限的具体要求。但是,为了避免参保人员漏缴或多缴社保费,很多地方都要求参保人员在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连续缴纳的缴费年限不能中断,否则当事人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而累计缴纳是可以中断的,只要累计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