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分为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两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要“先备案、选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码)就医”,即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然后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最好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最后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实现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现场备案和非现场备案两种方式办理。现场备案主要指参保人或代办人到服务大厅、或代办网点进行备案;非现场备案主要是指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网上或者电话等方式备案,目前网上备案渠道有“豫事办”、“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厅)、国家提供的“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各地建设的网上备案方式。
可以
河南异地医保垫付后是**可以报销的**。
河南省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1. **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目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2. **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未能实现直接结算,可以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票据和资料回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3. **优化政策制度**:河南省已经取消了全省异地就医返回参保地就医的限制,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此外,还实现了门诊特药从定点医院到定点药店的扩展,使得患者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药品。
4. **异地就医备案**:为了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
其中,前三类人员备案时只需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填写《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转诊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所住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精神病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