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2、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3、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普通诊疗项目单价最高不超过120元支付;
4、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2 首先,需要前往深圳市外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确保该医疗机构具备与深圳市医保系统对接的能力。
3 其次,患者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医保卡以及相关的就诊资料前往医疗机构,在就诊时告知医生自己是深圳市的医保参保人员。
4 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医保信息,通过与深圳市医保系统对接,确认患者的医保资格和待遇。
5 一旦确认患者的医保资格和待遇,医疗机构会按照深圳市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和报销。
6 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圳市外就诊时,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深圳市医保政策为准。
7 因此,如果需要在深圳市外定点医保门诊,建议事先了解目标地区的医疗机构是否与深圳市医保系统对接,并咨询相关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比例。
这样可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登录当地的社保网站,进入“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将更改的信息告诉单位负责社保的同事,由单位负责登录官网进行变更。
另外,也可以通过当地的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变更,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需要改点的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是指定医院的社保定点更改,可以到当地医保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