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残是指在公务活动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发生残疾的情况。最新的因公致残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保障范围:因公致残保障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接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工作的人员、参加非常规武装行动的军人、从事紧张危险工作的特种任务单位及其它被列为因公致残保障对象的人员。
2. 评定标准:评定因公致残等级采用分类评定制度,分为一至十四级,具体等级对应相应的抚恤金和医疗待遇。
3. 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提高了,等级越高抚恤金越多。同时还增加了特别抚恤和优待抚恤两种形式。
4. 医疗待遇:医疗待遇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并保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和部门相关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疑问,可以向相关机构咨询或查询相关法律法规。
1、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的工资;
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因公致残是指在执行公务中致残。因公牺牲是指在执行公务中牺牲,其具体范围是:
(1)在执行任务和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死亡的;
(2)因战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因公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4)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5)在执行任务中因病猝然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