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标准: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领取丧抚待遇的,由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由社保局养老待遇给付业务员受理此项业务。
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118元/月,最高缴费标准为13495元/月。
2.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52元/月,最高缴费标准为5954元/月。
4.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1%,由企业缴纳。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缴费标准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个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相关问题,以获取更加准确的缴费标准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