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的,所有工资薪金类所得都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的。劳动仲裁前,员工要把能收集的所有资料都收集好,工资单,考勤卡等。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提出书面申诉的,申诉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申诉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应当在收到仲裁决定的次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对于仲裁委员会已经委托进行的司法鉴定,申诉人认为需要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应当在收到仲裁决定的次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劳动仲裁的主要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劳动纪律处分决定、员工工资清单、出勤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
其中,最有力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凭证,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文件,而工资支付凭证是证明工资支付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工资争议仲裁案件中应当尽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