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医证卡,填写《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在办理苏州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企业需要在 15 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失业登记的时间点与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的时间点并无直接关系,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