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 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等);
2. 发生工伤的医疗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3. 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件;
4. 劳动保护用品、设备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流程:
1.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发生工伤后的1年内向所在领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核实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后,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金和相关医疗救助。
2. 不满意工伤认定结果: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账户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提出异议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会重新进行复审审查。
3. 提交仲裁申请:如复审仍不满意,可以选择仲裁申请,仲裁申请可由受害者、家属或单位代为提出。
4. 劳动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劳动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将告知有关单位。
5. 召开调解会:劳动仲裁机构在帮双方协商或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将召开仲裁庭,根据详细的材料进行裁决。
以上就是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应当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仲裁程序。
一: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工伤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
6、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工伤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证明事故发生的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报告等)、医疗费用、住院记录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仲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登记及初审;
2、开庭,当事人陈述案情,证人出庭作证;
3、仲裁庭进行合议,做出仲裁决定;
4、仲裁决定生效,根据判决结果进行赔付或其他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内,申请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