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1月份没有缴存记录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单位未及时缴存:有时候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存公积金,导致您的账户中没有记录。您可以向单位咨询具体情况,并要求单位尽快补缴。
系统更新延迟:有时候系统更新可能会出现延迟,导致您暂时无法查询到缴存记录。您可以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查询。
身份证号错误:如果您在查询时发现身份证号错误,需要更正信息。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正个人信息。
公积金未到账:有时候公积金虽然已经缴存,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如银行转账延迟等)导致未及时到账,您可以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查询。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积金一年的计算周期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年底结算后,新年开始重新计算一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
因此,公积金在每年1月1日重新开始计算一年,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缴存的公积金资金会被清空,而是会在账户中继续积累使用。同时,每个地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具体细节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单位给交20%是指除个人扣缴的公积金钱款外,公司额外出钱缴纳的公积金款项。
公积金缴纳改制后,规定缴纳比例在5%—12%之间,公积金交20%应该是单位和个人各自缴纳10%,应该是中等偏上的缴费比例,缴纳比例的高低还是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状况,企业发展较好应该会按最高缴费比例缴纳,企业状况不好就可能按较低缴纳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