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为: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国务院高龄补贴也就是高龄津贴,其发放标准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来确定。三个原则:
一是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经费分级负担;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国务院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是根据老年人的年龄和地区来确定的。
目前,60岁至64岁的老年人,每年可获得每人每年180元的高龄津贴;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每年可获得每人每年240元的高龄津贴;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可获得每人每年320元的高龄津贴。
此外,一些低收入老年人家庭还可获得高龄津贴的加倍或者三倍发放。
这一政策旨在帮助老年人渡过晚年生活的经济难关,是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重要福利之一。
除了高龄津贴,国家还推出了多项惠老政策,如老年人医保、养老保险、老年人公共服务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尊严,展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