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之后,存在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享有继续执行或者起诉的选择权,这两种权利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进行。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生效之后是不能反悔的。
法院强制执行后是可以协商还款的。法院已在进行强制执行了,借款人可以和银贷款机构进行商议,双方重新签署还款协议,法院就可以依据双方获得的协议书不进行强制执行,假如不可以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中的担保同样受《民法典》有关规定约束。至于担保期限的有关规定是;
1.执行和解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是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