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方不签四邻协议的,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相关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四邻不签字是可以起诉的。
建房审批过程中,如果没有影响到四邻,则不需要签字,不算违法;如果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被举报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四邻恶意不签字并勒索金钱,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
“四邻协议”通常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与相邻的四个邻居签署的一份协议,目的是为了解决房屋装修或建筑施工等问题所涉及的邻里纠纷和安全风险。
“四邻”通常指的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相邻邻居,也就是房屋周围的四个邻居。
四邻协议通常包括了装修时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施工范围、噪音、污染等方面的规定。通过签署四邻协议,可以在尽可能避免邻里纠纷和安全风险的同时,确保房屋装修或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