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388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不管是谋取正当利益还是非法利益,都构成受贿罪。唯一有区别的是行贿罪,如果是被索取贿赂或者是主动行贿谋取正当利益,都不构成行贿罪。
正因为受贿和行贿犯罪构成的不对等,以及谋取(合法与非法)利益要件的限制,造成现实中很多行贿行为得不到处理。受贿罪的谋取利益要件,让侦查人员也非常头疼。
构成行贿罪或受贿罪。
因为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在法律上是被视为行贿或受贿行为的一种形式,行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他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行贿的行为。
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的实质是以某种方式利用自己或他人的职务、权力或资源谋求私利。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