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款的支付,但遇到法官扣款不发的情况可能会导致付款延迟或无法收到执行款。
2 可能的原因包括执行款需支付给债权人的比例未确定、执行款的支付程序存在问题等。
此外,法官也可能会因为其他原因而拖延或拒绝支付执行款。
3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找律师或聘请其他法律专业人士来寻求帮助。
另外,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关机构举报,以促进问题得到解决。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执行款=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迟延履行期间的起算时间,生效法律文书已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计算至执行中实际履行之日止;生效法律文书未明确规定给付期限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的原因致案件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期间计入迟延履行期间;因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等非被执行人的原因致案件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该期间不计入迟延履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同意分期给付的,该期间不计入迟延履行期间。
法官扣留执行款是不合法的行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明确需要向上级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举报或投诉法官必须依法行事,执行款项是被法院判决或调解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扣留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擅自扣留。
如果法官出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也剥夺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依法取得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举报或投诉,要提供具体的证据和情况,对于严重情况相关部门可能会对法官进行追责和处罚。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要求法院把执行款发到指定账户,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