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德城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不能跨区域提取。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提取人身份证。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金额到百位数。
公积金提取资料填写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卡、提取申请表、收款人信息等。
首先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账号等,然后填写提取原因,如购房、还房贷、购车等。
接着填写收款人信息,包括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
最后签字并提交资料,等待审核通过后,再到指定银行提取公积金。
能
公积金提取过一次还能提取。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后,只要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并且用户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那么后续仍然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后,用户没有办理销户业务,只要后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就会累计,之后再申请提取公积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