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申报并及时缴费,申报后次月缴费到账的,可报销宝宝自出生时起到其缴费到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宝宝出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申报:
申报后缴费次月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申报月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申报后缴费次月未到账的,只能报销宝宝从到账当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1、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2)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3)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所有参保新生儿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实行持卡就医,即时核销医疗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就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在校学生在当年10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厦门市最新颁布的公租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公租房申请条件、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申请人需符合本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的条件,租金标准将根据房屋面积和地段等因素确定,并且规定了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此外,对于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家庭结构等也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公租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